一個小故事的啟發
崔若賓
2014年11月13日
昨晚,我突然想起一個小故事,聯想到我們有些部門的工作實際,我覺得很有必要把這個故事與大家分享。
有一天,一位修行多年的老和尚與一位剛入佛門的小和尚一塊到山下化緣。傍晚,他們來到一條河邊,正巧碰到一位年輕的女子在岸邊啼哭,老和尚趕忙上前過問緣由。女子說:“對岸家中老父病重,命在旦夕,中午沿小石橋過河為父抓藥,豈料往返時河水暴漲,淹沒了石橋,天色已晚,不敢過河,所以傷心落淚。”老和尚看看四周再無他人,于是二話沒說便背起女子過了河。他們過河將女子放下后,大約又走了二十余里,小和尚實在忍不住了,就問,“師父,我們出家人有戒規,不能靠近女身,你怎么能背女子過河呢?”老和尚微微一笑說,“用小罪過換取大罪過,我心安理得。再說,我早已把女子放下了,而你心里現在仍然背著她,實在是罪過。”小和尚聽后無言。
這個故事雖小,但是給與我們的啟發卻很深。一是它讓我們明白了“規定”也具備靈活性。任何規定都是約束小利益而服務大利益的,是永遠傾斜大利益的一邊的,所以它在無能為力的情況下,用小違規避免大違規,用小損失避免大損失,是庸人也懂的聰明賬,“打破常規不違規”的說法也由此而來。二是它讓我們明白了如何灑脫地擔當。我們有些同志,在日常工作中謹小慎微、如履薄冰是讓人放心的。但是處在日新月異的今天,我們的每一項工作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時間和事態的變化而不斷發生著變化的。如果我們的思維從早到晚停留在一條線上,從年初到年末一副舊社會賬房先生的謹態,從就業到退休固步自封,止步不前,那不僅不讓人稱道,反而誤了自己,害了單位。我們更有些同志,在工作中寧可損失公司整體利益也不能傷及部門局部利益,寧可損失公家利益也不能威脅到個人利益,否則就違了相關的“規”了。好在領導及同志們的引導下,迫不得已違心地“違規”了,而又變得整日憂心忡忡,顧慮多多,拾不起放不下或被迫拾起還是放不下,這是不敢擔當、不負責任的自私主義和小山頭思想,不是一個現代企業管理者應有的素質。
故事已經講完了,望全體同仁特別是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的同仁們經常品味這個小故事的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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